各县(市)区应在落实上述用地条件后对项目出具明确意见。
综上,出售电站可以改善集团流动资金及去杠杆化,但也要承担一定风险,因为光伏电站项目规模较大,生命周期跨度较长,考虑到偿债覆盖的风险系数,债务端通常需要有更长久期长期金融负债予以匹配。从上述统计表可以看出,一季度电站项目平均交易价格为5.04元\/瓦,比2018年7.09元\/瓦的平均交易价格下降幅度为28.9%。
1季度电站交易规模516MW平均交易价格同比下降近三成据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此前统计,2018年531新政后1.34GW的电站交易规模与新政前的0.05GW形成鲜明对比,1.34GW的规模均超过2015年至2017年三年交易量的总和。一季度出售给五凌电力的光伏电站预计回收资金2.46亿元。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关注到,协鑫新能源出售的四家公司为其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均从事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合计持有光伏电站80MW。第二,普通地面光伏电站趋于行业规模化整合,分布式光伏电站交易将呈现多样化发展。值得注意的是,去年8月底爱康对外披露的《关于与浙能集团签订《股权合作协议》暨出售光伏电站资产包推进双方战略合作事宜的提示性公告》中,爱康拟出售的资产金额高达49.35亿元,包括28个光伏电站项目,规模达503.53MW。
而轻资产模式成果显著是业绩大幅上涨的主因之一,2018年出售两个项目,收回现金4.7亿,债务减少额16亿,2018年共计出售300MW。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认为,国家电投等颇具实力的央企大玩家纷纷搅动国内光伏产业,欲求分得市场大蛋糕,再次证明光伏产业未来的市场前景可期。第二,在2019年光伏发电建设管理方案中,将项目类别明确分为五类,其中普通光伏电站指装机容量6兆瓦及以上的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指就地开发、就近利用且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兆瓦的户用光伏以外的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但在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趋势下,实际上存在两点可能影响这一目标的因素。查阅1150号文件发现,该文件只规定了Ⅰ类及部分Ⅱ类资源区的利用小时数,因此Ⅲ类资源区将按照1100利用小时数计算,同为Ⅲ类资源区,山东等太阳能资源充足的地区利用小时数可能在1300h,而湖南、湖北等太阳能资源较差的地区可能不足1000h。综上,平价项目的落地情况以及有限的建设时间给今年国内总的新增装机规模埋下了两个不确定因素。按照531之前户用市场的高峰期,每月装机约4-5万套,对应装机320-400MW,缓冲期一个月的话户用规模还在可控范围内,若缓冲期变成两个月,是否会超出户用补贴额预算呢?第四,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在全国排序累计补贴总额时,各项目年补贴额为度电补贴强度装机年利用小时数,其中年利用小时数按《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150号)规定的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计算,未规定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的,按Ⅱ类地区1300、Ⅲ类地区1100基础小时数计算。
在年内无法并网,则就不能计入今年的新增规模中。那么可能出现两种情况:第一种,下半年组件价格坚挺,难以达到投资商预期价格,甚至不排除供不应求导致价格略涨,部分项目可能选择等待组件降价而将项目拖延至2020年。
第三,户用项目补贴政策已经基本清晰,总补贴额7.5亿,折合350万千瓦装机,包括531之后、该文件发布前已建成并网但未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的项目。今年国内新增装机能达到多少?哪些项目能进行补贴申报?补贴价格政策何时下发?日前行业翘首以盼的2019年光伏新政终于迎来了征求意见稿,本文针对征求意见稿中可能存在疑惑之处进行了一些分析,以作参考,若有不足之处也欢迎指出,共同探讨。平价优先、建设时限或将影响2019年新增装机规模稳中求进是国家能源局对2019年国内光伏装机的总体目标,在这一目标的指引下,征求意见稿通过设置竞价规则,试图在30亿的补贴规模内实现新增装机最大化。那么问题来了,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且装机容量大于6MW的工商业分布式项目该如何申报竞价?若将项目拆分为多个小于6MW的分布式项目分别进行申报,是否会无形之中增加项目前期开发的工作量及成本?此外,直供电光伏项目是否可以作为自发自用分布式项目参与竞价申报?这些不够明确的概念也给项目申报带来了一定的困惑。
第二种,由于土地、手续等其他客观原因而造成年内无法并网。如果平价项目在优先消纳等支持政策下实现规模化落地,那么势必会占用一定的消纳指标。第一,征求意见稿中提出要优化建设投资营商环境,包括确认有关地方政府部门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没有以资源出让、企业援建和捐赠等名义变相向企业收费,没有强制要求项目直接出让股份或收益用于应由政府承担的各项事务,没有强制要求将采购本地设备作为捆绑条件等。从整个政策方向来看,基本延续了2月份座谈会上征求意见稿的思路,但仍需国家发改委价格文件的正式出台,给户用以及存量项目的电价以政策支撑。
第一,平价项目的规模化落地将挤占需补贴项目的消纳空间,但政策中未明确平价项目的并网节点,如果平价项目大规模申报,而无法实现年内并网,那么将影响2019年的新增装机规模。文件中提到各单位应在4月26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国家能源局,那么正式政策文件下发预计将在4月底,后续各省确定竞价规则、开始招标、省内上报、全国排队到最后尘埃落定,预计至少在6月以后,留给今年新增项目的建设时间并不充裕。
所以,尽管政策初衷是好的,但在实操阶段,如何落实以及有效的监管仍困难重重。第二,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建设时限的要求也可能影响全年的新增规模。
实际上,类似的政策在此前主管部门的文件通知中也曾明确过,但即使在领跑者项目中,依然存在附加其他费用的情况。从目前情况来看,平价项目也没有年内并网的动力,所以尽管占用了2019年的消纳空间,但这部分项目并不能完全纳入今年的新增规模。在征求意见稿和平价上网工作方案中都明确提到,电网企业要优先保障平价上网项目的消纳,在保障平价上网项目消纳能力配置后,再考虑需国家补贴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需求。所以取这一参考值只是为了方便计算30亿补贴额对应的规模上限,具体补贴发放额还是要看实际的发电量综上所述,1300小时、1100小时,只是用于计算30亿补贴的一个参考数值,肯定不是将来用来计算补贴上限的依据!4、结语1)32GW只是三家电网公司给能源局的一个参考,并非正式的约束性文件,不应该太过在意。但上表中仅有部分省份,Ⅲ类资源区基本上不会出现限电,是全额消纳的,在计算补贴时如何确定小时数?同样是Ⅲ类资源区,山西南部的年利用小时可能达到1200小时,而浙江、广东省可能只有1000小时,湖南、贵州甚至不足1000小时!根据实际运行电站的经验数据,采用了II类地区1300、III类地区1100基础小时数这一标准。
如果完全按照电网公司的意见,那以后就风电、光伏的规划,就不用能源局管了,直接让电网公司来管理好了;我们国家能不能实现能源转型,就让电网公司定就好了。户用明确被纳入,说明政策对无指标项目是有考虑的;但选择性忽略了法人投资的项目,也是政策制定者的考虑。
有人认为,II类地区1300、III类地区1100是补贴小时数的上限,超过这个小时数,未来就无法拿到补贴。因此,个人认为,这32GW并非正式的约束性文件。
3)光伏项目的接入批复管理在省级、地市级电网公司。该文件是公司给予国家管理部门的建议性文件。
在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提出:监测评价结果为红色的地区,除光伏扶贫项目、已安排建设的平价上网示范项目及通过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外送消纳项目外,原则上不安排新建项目。在正式稿中,肯定会对这一问题予以明确说明。包括无指标在建的项目,如果一旦拿不到补贴资格,只能自愿转成平价上网项目。如有不对之处,还请予以指正。
而对于法人投资的、无指标的分布式和地面电站却没有明确指出纳入的条件。因为普通老百姓对行业政策不熟悉,这一做法,其实是对他们的一种照顾。
仅是个人理解,不正确的的还请多批评指正。之前,三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蒙西电网)给了国家能源局2019年32GW的消纳建议,因此,大家普遍担心,这32GW会不会成为今年竞价的规模上限?个人认为:1)该文件仅是建议,并非正式文件。
因此,在具体执行层面,还是需要看各光伏投资企业能在省级、地市级电网公司申请下多大规模。然而,总要有一个用于计算的依据。
2)黑户电站转为平价项目的可能性比较大,参与2019年补贴竞价额可能性非常低!3)1300小时、1100小时,仅是用于计算30亿补贴额的一个参考数值,未来具体的补贴发放,还是要看实际的发电量。1、电网公司32GW会成为今年竞争结果的上限吗?2、存量的光伏电站会纳入2019年的竞价吗?3、1300小时、1100小时,会成为补贴小时数的上限吗?对于上述三个问题,说点个人的理解。从决策的角度,企业的建议,政府部门可以采纳,也可以不采纳。4月12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征求对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市场普遍对以下三个问题比较关心。
户用是普通老百姓投资的。3、1300小时、1100小时,会成为补贴小时数的上限吗?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在全国排序累计补贴总额时,各项目年补贴额为度电补贴强度装机年利用小时数,其中年利用小时数按《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150号)规定的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计算,未规定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的,按II类地区1300、III类地区1100基础小时数计算。
个人认为:这一提法完全是没有根据的!因为:30亿元=全部项目的度电补贴强度装机年利用小时数投标完成后,度电补贴强度、装机规模都是非常明确的!年利用小时数取多少合适?从领跑者基地的月度报告来看,发电小时数的影响因素太多,即使同一项目场址,不同项目的发电小时数也差异很大。如果不从电网层面加以控制,这些项目如果为了拿到补贴资格而恶意压低补贴强度,每个省份上报8~14GW的项目给国家能源局,未来肯定是无法解决消纳的!2、黑户电站的光伏电站会纳入2019年的竞价吗?个人认为,无指标已经并网的项目,即通常所说的黑户电站,被允许参与2019年的补贴竞价的可能性不大,理由如下:1)与文件整体的导向不符在征求意见稿的(一)严格预警管理。
上述三点,仅代表个人意见,供大家参考。中,再次明确了:严禁先建先得!如果此类项目纳入竞价范围,其实是对先建先得的肯定,跟整个文件的导向是不同的。